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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狮出台多项措施加快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产业发展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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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办好“石狮国际时装周”、支持产业上下游设立设计工作室、支持院校毕业生来石创业就业、大力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环境……石狮市政府日前出台《石狮市加快推动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推动石狮市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产业发展,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纺织服饰创意设计师聚集地,促进我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时尚设计产业竞争力。

  全力推动时尚设计产业发展

  石狮市将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及协会参与组织策划的主导作用,支持服装设计师协会参与、承办我市各类服装设计活动等,持续办好“石狮国际时装周”“石狮杯全国高校毕业生服装设计大赛”等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设计人才设立个人设计师工作室,对落地在国有资产平台的,给予3年场地免租;对我市服装设计师原创服装品牌获全国时尚品牌大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设计师在行业设计研发上申请国家专利技术,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我市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在国内外知名时装展会上单独发布活动的,给予办展费用50%奖励(国外办展不超过50万元、国内办展不超过20万元)。推动我市服装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开展评选活动,并对优质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建设集服装设计展览、服装设计美学研学基地、服装展示拍摄基地、服装设计作品发布平台、服装设计与产业对接平台、服装产业工业旅游综合平台于一体的设计时尚信息中心。

  不断壮大时尚设计人才队伍

  石狮市将大力引进高层次设计人才,鼓励“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最佳男装设计师”“中国最佳女装设计师”“中国时装技术金剪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获得者以及国家级服装设计大赛最高奖获得者、在国际一线品牌担任设计总监和技术总监的国际知名服装设计师、在国际上获得重要奖项的新锐设计师落户石狮,并可申请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或参加石狮市高层次人才积分,按照不同层次或积分高低,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奖励、购房补贴、子女入学等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院校毕业生来石创业就业,吸引一批国内外重点高校纺织服饰类专业的毕业生或参加纺织服饰设计大赛获奖的毕业生在毕业3年内到我市工作的,按照规定给予安居补助;毕业5年内在我市创业的,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最长2年的贴息政策。加强服装设计师的选拔和培养,从“十佳新锐设计师”“十佳服装制版师”等评选活动,从中发现并选拔一批服装设计和技能人才,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各类设计创意专业培训和进修深造,鼓励企业与其签订委培协议,资助其赴国内外知名专业院校参加专业培训,并留(回)石工作。

  支持石狮市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参与国内外专业比赛,对获得国际级服装设计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服装设计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石狮市还将发挥石狮市高等院校服装设计等专业优势,加强同国内外知名院校的校际合作,争取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优势资源,提升办学水平,建立服装设计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院校服装设计成果转化;鼓励院校举办面向我市服装行业的服装设计、品牌策划、电商运营以及版型师、陈列师、工艺师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做大做强纺织服装专业人才市场,拓宽人才对接通道,无缝链接企业与纺织服装院校的设计人才“订单式”对接合作。

  发挥服装设计师协会作用

  石狮市将打造“时尚设计”学术交流合作平台,持续开展“时尚学苑”,举办“人才沙龙”、时尚学习论坛,组织赴时尚前沿城市学习考察等。策划组织大型时尚活动,举办服装设计与服装产业上下游对接活动,协助市时尚信息发布中心运营,推动设计与产业的交流融合,每年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深化与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合作,每两年举办一次“石狮杯”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活动,定期举办福建省十佳打版师活动,每场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二是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支持设计师协会牵头组建我市相关服装专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推动设计师协会申请并列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定第三方机构。支持以设计师协会为主体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面向会员及社会开展服装设计相关工种技能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泉州市、石狮市两级产业实训基地,经认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同时,大力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环境,构建有利于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有关政策、资金兑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培育产业延伸相关的咨询公司、策划公司、模特公司以及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组织,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服装设计企业和设计师提供服务。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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